关于规范斗南花卉市场经营者行为的提醒告诫书
呈贡发布 2025年09月28日 22:42 云南
斗南花卉市场各经营单位:
中秋、国庆节将至,为维护节日市场交易秩序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节日市场氛围,现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依法诚信经营,严禁销售以次充好、假冒伪劣商品。不得夸大宣传鲜切花品质,未定级鲜切花不得私自标注A、B、C、D、E等级,不得以进口种苗等因素故意混淆鲜切花产地。按市场经营要求下架染色、喷色类花卉,做好四大宗吸色花卉的购买提示,销售“药锦”类多肉植物须如实公示。不得销售“三无”产品、过期食品,花茶等可食用产品要查验来源、索要凭证,化妆品须杜绝未经注册或备案自行配制销售等行为。
二、规范价格行为,严禁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。销售商品或服务要清楚告知消费者品名、价格和数量,不得利用消费者不熟悉花卉市场行情随意涨价,不得以先提价后降价等方式虚假打折促销。鲜切花“一口价”“包邮”等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等服务费须如实标示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。餐饮经营者的店内菜单、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,不得出现“两套菜单”。宾馆、酒店、民宿等应当切实履行价格承诺,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。
三、如实宣传介绍,严禁虚假宣传、虚假广告。销售鲜切花,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如实介绍花卉的品质、数量、包装、保鲜方式、保存条件等基本情况,明确邮寄的方式,不得虚假承诺航空发货、冷链运输,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更换承诺过的快递邮寄方式。从事网络经营的,不得利用语言、文字、图片、计量单位等模糊标价、诱导交易,不得冒用其它经营者的店名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。
四、做好交易服务,严禁破坏交易秩序、损害市场形象。各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付款后以各种理由取消交易或者拒绝发货,遇到售后或退货问题应积极回应、认真处理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。快递经营者应做好对鲜花寄件的引导、告知工作,认真落实实名寄递要求。市场管理方要加大管理力度,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,并畅通市场消费投诉电话,及时有效回应消费者诉求。
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,各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切实规范经营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对斗南花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,对各类违法行为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等法律法规查处。
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,若发现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“12315”“12345”进行投诉举报。
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9月26日
来源 |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编辑 | 秦佳丽
责编 | 杨丽 刘洪斌
编审 | 马玲丽
终审 | 吴河清